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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與釋放(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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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undant - 週報下載 | 2021-01-30 15:07:44

自由與釋放()    2021.01.24

壹、經文:加5:1

「基督釋放了我們,叫我們得以自由。所以要站立得穩,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。」

貳、前言:最後的編織 (影片)

在峭立的人生舞台上,毫不猶豫地,我找到一個屬於自己的位置,我篤定安穩的坐下,在一片閃亮的旭日晨光中,我用堅定的雙手開始編織五彩繽紛的美麗人生。移動的光影,答答的編織聲,讓我不懈的努力得到豐碩的回報,我滿意地撫摸著光彩耀目的戰利品,有一霎那我覺得我擁有的已經夠多了。

但是,當我碰到那把可以為我完美作品畫下美麗句點的剪刀時,我本能的踢開堆擠在腳前的編織,以挪出更多的空間,因為我要更多,我完全忽略這不願停止的一腳,已將我的人生推向危險的深淵。

我繼續專心打造所謂的更多,猛然我驚覺那掉入深淵的速度遠比我能編織的速度更快,我慌亂的手加速再加速,當我擔憂地疾步走到懸崖旁被迫掛在崖邊時,我仍不服輸,在全力以赴的拉鋸戰中我以為我能掌握一切,當耗盡所有的資源(毛線)時我仍不放棄,我不惜用自己僅有的生命(頭髮)與自己努力的果實纏繞一起,試圖做最後一搏。

人性不捨放棄的弱點,讓錯誤的決定一步一步把我逼向深不見底的深淵。無論如何的努力,我再也搆不到那把原本隨手可得的剪刀,那把輕易就能幫我脫困的剪刀,掙扎不過自然重力,我只能隨著美麗的戰利品重重的跌入深深谷底。

求生的自然本能讓我急中生智,我用僅剩的力氣和不銳利的牙齒,一口一口地咬斷那緊緊纏繞在編織品上的頭髮,我奮力的攀爬,終於爬回那峭立的人生舞台,茫然地看著手中的編織棒,探向那深不見底的絕谷,我頓然領悟那緊緊纏繞困住自己的,竟是那親手編織絢爛到令人無法自拔且不願意割捨的勝利品。

我毫不猶豫的丟掉手中仍機械般不停滑動的針織棒,一種前所未有的輕鬆自在感覺,讓我的心自由翱翔。我緩步走向那一直就在身邊的剪刀,喀嚓喀嚓的聲音讓我如夢初醒,我忽然懂得人生中,有太多不必要的纏累,需要斷然的剪去…然後才能重生。

在不同的人生階段,我們各自固執且癡迷的編織著自己的得意作品。它也許是一個男人的雄心霸業,是女人美麗動人的戀情,是父母對兒女的殷殷期許與栽培,是夫妻情感,是股票投資,是一切我們視為最珍貴最重要的東西

在這一場6分11秒的心靈對話中,我們是否已懂得在還來得及的時候,拿起那把伸手可及的剪刀,大手一揮剪斷所有的纏累浴火重生?我們是否已明白,原來一切的痛苦是來自我們不願意放棄,不忍割捨的盲目情感與貪婪!

伯7:6~7「我的日子比梭更快,都消耗在無指望之中。求想念,我的生命不過是一口氣;我的眼睛必不再見福樂。」

參、本文:

從主題經文我們看出,是基督釋放了我們,這位將來行審判的大審判官,因著愛釋放我們,使我們得自由,何等彌足珍貴,所以我們要站立得穩,不再受仇敵的誘惑所挾制。基督為我們死,使我們不再受罪和律法規條轄制。這不是說我們可以任意妄為了,否則我們就會重返奴隸的光景,被私慾和罪惡所控制。我們要感謝基督,現在我們可以自由無私的生活。若不是藉自由而偏行己路的人,在私慾中放縱,重投罪的捆鎖中;或是再把遵守律法的重擔放在信徒身上,都是錯誤的。我們應當站穩腳跟,抵擋那些藉條例、規矩或特別條件等,來轄制信徒的人。

從前法國革命,有一位羅蘭夫人,富有博愛心,常憧憬共和的自由。助其夫的公務,在巴黎常會聚琪倫得黨員,對政治影響很大,招了吉可本黨的憎惡,於一七九三年六月一日被捕,死於斷頭臺上。她臨死時,說過一句沉痛話,至今常被引用。她說:「自由!自由!天下幾多罪惡,借用你的名義行了出來。」

保羅說:「弟兄們!你們蒙召,是要得自由,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,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。(加5:13)

ㄧ、40哩通往自由

解放奴隸戰爭之前,我有位朋友在納契茲教書,某週末,他和他的一個朋友,騎馬外出。路上,有個老黑人迎面而來,他們想,或許可以開個小玩笑。在剛走過的路上,他們曾經過一個叉口,那裡有一個標示牌寫著「四十哩通往自由」。

「山姆叔叔(對黑人的稱呼),你年紀多大呢?」

「我不知道,主人,我猜大約有八十歲囉!」

「你識字嗎?」

「不,先生,在這個國家裡,我們不能讀書。那是違法的。」

「你認不認得那個標示牌上的字?」

「認得,上面寫道『四十哩通往自由』」。

我的朋友說:「那你為何不沿著那條路走,以獲得自由呢?那裡說,只有『四十哩就通往自由』,現在你為什麼不走那條路,以達到那地方呢?」

老先生的臉色變了,他說:「那裡仍然有羞辱,小主人,可是這條路若通往那裡…」他舉起微顫的手,指向天上:「那兒有基督使我們得釋放自由,將不會有任何羞辱。」

儘管是如何地無知,這位老奴隸已在他的靈魂裡經歷了自由,反之,這兩位年青人,不管受過什麼可誇的教育,對靈魂得自由的經歷,直至那時仍是一無所知。羅10:10「因為人心裡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」

二、三種被囚的人

1.殖民地時代的奴隸

美國費城獨立應有一座裂縫的自由鐘,是紀念她於一七七六年脫離英國的統治,宣告獨立。巨鐘有一句聖經的話說: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(利25:10)。二次大戰後已有許多殖民地經由談判獲得獨立。隨著蘇聯之瓦解,一群弱小民族也已掙開枷鎖。當然,有的卻沒有那樣幸運,以致必須走上流血之路,就像南非。被囚的要求自由,乃現今大勢所趨也。

利25:10「第五十年,你們要當作聖年,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。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,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,各歸本家。」

2.被關在監獄裡的人

第二種被囚的是萬千關在監獄的人,因觸犯國法而坐牢。一九七五年英、加兩國教會相繼發起「囚犯禮拜」,規定一個主日崇拜特別紀念他們,以後在臺灣也有這類特別的聚會。最有意義的行動是許多基督徒,有計劃的到監獄佈道,叫他們肉體雖然失去自由,心靈卻因接受基督的愛,得到平安與希望。例如美國的監獄團契,全球各地監獄幾乎都有它佳美的腳蹤。臺灣的更生團契也是對在監人及出監人傳福音,包括監獄、看守所、少年輔育院等46處。

路4:18-19「主的靈在我身上,因為祂用膏膏我,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;差遣我報告:被擄的得釋放,瞎眼的得看見,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,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。」

3.沒有信耶穌的人

第三種被囚的是沒有信耶穌的人。他們成為罪的奴隸,整個人受罪的控制,偏離正路。耶穌在他長大的拿撒勒向眾人說:主的靈在我身上,因為祂用膏膏我,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,差遣我報告:被擄的得釋放,瞎眼的得看見,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,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(路4:18)。耶穌看罪人像被魔鬼弄瞎了眼,手腳全被捆綁。祂來了,是要叫世人看見真理之光,要讓被囚的得釋放。

可16:16「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;不信的,必被定罪。」信是得救的基礎。

三、在基督裡的自由

如何才能得著在基督裡的自由?我們先以三方面來看:

1.行割禮的問題。

2.得救是因著行為或信心?

3.得救是因著信心加行為?

世上大多數的宗教都是靠行為得救,靠自己得救的宗教很吸引人,因為會讓人感到驕傲,這是自以為義。神痛恨自以為義,祂寧願對付罪而不是自以為義。另外一種說法是,行為加信心才能得救,也就是儘量遵守規條,做不到時就用信心彌補。再來一種說法是,信心加行為才能得救,先有信心,再有行為,相信之後再守律法,這是猶太教的觀念。保羅所堅持的信念是─單靠信心才能得救,他強調,從頭到尾都是靠信心。加3:11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;因為經上說,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

1.行割禮的問題

基督教漸漸從猶太教脫離出來,首先是司提反,他是第一個為這件事殉道的人;再是腓利為埃提阿伯的太監施洗,進一步和猶太教劃分了界線;再接下來就是,彼得和哥流尼的事件;不久之後,耶路撒冷的猶太基督徒,開始非常懷疑,是否該將福音傳給外邦人,外邦人跟猶太人差太多了。最後保羅來到耶路撒冷,挑戰教會的核心領袖,因為他們差派出去的宣教士,竟然說光相信不夠,還需要行割禮。

真正的問題不在割禮,是:外邦人需不需要,先變成猶太人才能信主;是在得救的本身,問題不在猶太教或割禮,而在得救。

2.得救是因著行為或信心?

另一個問題是,得救是因著行為或信心,還是兩個都需要?世上大多數的宗教,都是靠行為得救,靠自己的行為拯救自己,靠自己得救的宗教很吸引人,因為會讓人感到自豪,認為我做到了。

這是自以為義,神痛恨自以為義;自以為義的人比罪人更糟。耶穌厭惡自以為義的人,祂是罪人的朋友,但是耶穌祂厭惡,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。得救是單單靠行為嗎?必須靠行為的努力,才能得救嗎?還是行為加上信心,才能得救呢?這種想法很普遍。

在服事時人們會問:牧師,你說的基督徒是什麼意思?我就問:你們說呢?結果都是千篇一律的回答,就是遵守十誡的人。他們會這樣說大概是因為,小時候在教會或家裡的廳堂牆上看見十誡。

行為加信心才能得救的說法,是儘量去遵守,做不到的時候,就用信心彌補?儘量遵守十誡,做不到的時候就求神赦免。

3.得救是因著信心加行為?

另外的一種說法,則是信心加行為:先有信心,然後再有行為,相信之後再守律法,但是一定要守律法。這是猶太教的觀念,先有信心,再守律法,所以保羅才會對加拉太人說:你們既然靠著聖靈開始,現在還要靠著肉體成全嗎?因為律法是屬於肉體的,是靠你自己的努力,不是聖靈在你裡面動工,是你在做。神不喜悅。

保羅所堅持的信念是,單靠信心才能得救。他說:我不以福音為恥,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「持續」相信的。始於信,終於信。

我們不能在信心上妥協,必須持續相信,這是重點,不是先相信,再靠行為,必須要持續相信。叫人持續相信,而不是叫人遵守律法。這兩者是非常非常不同的。保羅一直在爭取的,這就是基督徒的自由。但這問題背後,我們要小心,因有:

1.種方式,會使我們失去自由

不管在什麼階段引進律法,都是把人放在咒詛之下,因為在耶穌的眼中,如果想靠守律法過關,一定要做到一百分才行,沒有全部遵守就是違反律法。

這正是神的意思。律法不只是一把珍珠,而是一條珍珠項鍊,聖潔是黑白分明的,只要有一點沒有做到,珍珠就會撒落一地。只要違反律法就是違法,違反一條、九條或十條都一樣。

就像有三個人,受困在一塊礁石上,巨浪就要打過來,礁石和沙灘之間的海水,深達三公尺,第一個人往沙灘跳,他只跳了三分之一的距離,結果淹死了。第二個人跳得比較遠,他跳了三分之二的距離,結果也淹死了。第三個人往沙灘跳,只差六吋就到了,可是結果還是淹死了。守律法跟守多少條無關,不管守了多少條的律法,只要沒有全部遵守的話,就跟不守律法的人一樣糟糕。

這是神的觀點,聖經也是這麼說,沒有持續遵守全部律法的人,就要遭到咒詛,這種人想藉著守十誡,靠著自己的努力來上天堂。但是福音所呈現的,卻是截然不同的公義,答案就在加拉太書裡面,律法是為了讓我們知道,自己有多敗壞,只有律法能夠告訴你,你是個罪人。頒下律法是為基督作預備,讓我們看見自己守不了律法。所以傳講十誡的信息,可以叫人知罪,讓人知道自己根本做不到,靠著自己,那是不可能的。

律法主義是自由的敵人;但是很多人沒有想到,放縱也是自由的敵人。我們在基督裡的自由是,在天父的恩寵之下,在祂的慈愛之下,享受在聖靈裡的自由。整個基礎就是:對天父兒子裡的信靠。所以是藉著聖父、聖子、聖靈,讓我們可以自由地站在這裡,但是有兩種做法會使我們失去這種自由:

(1)走回頭路,回去守律法

那是一個牢籠,會把我們困在裡面,想爬出來卻出不來。一旦回去守律法,就會受到捆綁和奴役,再度落在神的忿怒之下,因為你守不了律法,會害我們失去自由。

加2:16「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基督,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行律法稱義;因為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。」

(2)過度放縱情慾

第二種做法是過度放縱情慾,那是被你自己捆綁。律法主義會讓你受別人捆綁,因為要遵守種種規定;放縱則會讓你,受自己的慾望捆綁,你會再度落在神的忿怒之下,失去自由。

約壹2:16~17「因為凡世界上的事,就像肉體的情慾,眼目的情慾,並今生的驕傲,都不是從父來的,乃是從世界來的。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,惟獨遵行神旨意的,是永遠常存。」

2.愛心包括全律法的義

在基督裡的自由,就像走在難走的山峰上,很容易受誘惑、影響而偏斜向兩旁。

一個基督徒在面對自由的時候,最大的危險是律法主義,因為放縱的行為很明顯,教會一旦開始訂出多餘的規條,就很容易變成律法主義,律法主義會扼殺聖靈的運行。你如果到一個律法主義的教會去,馬上就可以看出來,每個人都會抿著嘴,各位有沒有看過?從冷漠的表情就可以看出,他們落在律法主義當中了。如果注重守律法,心裡就會變得剛硬起來,這不是在聖靈裡的自由。

律法主義的人注重規條,而不是注重關係,這是關鍵所在,這種人以為只要守規條,就是基督徒,不抽煙、不賭博、不喝酒,不做這個、不做那個,他們守規條,可是卻沒有跟神建立關係。

有一個年輕人,他信主了,他來問我,基督徒可以在星期天晚上,上電影院嗎?

我說:我不能給你答案。

他問:為什麼?

我說:因為你必須自己問耶穌。

如果聖經上有明講,我會告訴他,或是聖靈說過的話,我可以帶著權柄說出來。但是就我所知,聖經沒有談到這個問題。於是我就請他自己問耶穌,他問怎麼做呢?

我說:就帶耶穌一起去看電影,看你享不享受吧!

所以到了下個禮拜天的晚上,他就去了電影院,對賣票的小姐說,我要買兩張票。當時只有他一個人,他的旁邊沒有站任何人,所以賣票小姐就問他:你女朋友要來跟你一起看嗎?

他說:沒有,錢在這裡,你給我兩張票就對了。

可是你只有一個人啊!

他說:這妳不用管,錢在這裡,給我兩張票。

這個小姐忍不住,就更好奇了,她問:你另外一張票,是給誰的啊?

他說:這張票是給耶穌的。

那個小姐嚇壞了,她馬上拿起電話來,打給正在辦公室裡的經理,請他過來一下。經理過來了,問有什麼問題,她說:這個人要買兩張票。

他說:那就給他兩張啊,幹嘛叫我呢?

她說:另外一張票給耶穌的!

經理一聽傻了眼,他開始口吃了,他說:他要買兩張,那就給他啊!反正我們有錢賺嘛!於是他買了兩張票,進了電影院裡,他對耶穌說:坐這裡,我坐這裡。

看了十分鐘以後,耶穌問他:你覺得好看嗎?

兩分鐘後,他就走出戲院了。

我不是說基督徒不該看電影,但是耶穌對他說:看這電影對你不好。各位,這就是在聖靈裡的自由。這種自由不是做你想做的,也不是做別人叫你做的;而是讓聖靈來引導你。

保羅在這卷書信中說:真正的自由,不是可以自由地犯罪,而是有不犯罪的自由。這才是真自由,非基督徒沒有這種自由,這才是神要給我們的自由。

其實守律法跟放縱,是一樣的糟糕。各位知道嗎?守律法和放縱一樣,都是與自由為敵,了解我的意思嗎?這是加拉太書的整個論點:

一、二章談到自由

三、四章則談到律法主義,會破壞自由

五、六章談到另一個極端,就是放縱

所以人其實和兩個敵人在作戰,這是問題所在。在大多數的情況下,你必須和兩個敵人作戰,這才能保衛真理,保有自由。

在接下來的時間裡,我們要來看看這三點:包括律法主義、放縱主義和愛。加5:13~14「弟兄們,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,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,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。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」

行割禮的是那些加拉太人,他們奉行的第一條律法,就是一定要行割禮,這是他們守律法的第一步。但是這不在福音的範圍內,而且守了一條就要守全部,以為如果不給人規條,他們就會放縱自己。

大家想一想,我們是不是很容易,訂定一條又一條的規定,以為一定要這樣,才可以帶出生命。各位,其實不會,自由才能夠帶來生命。神釋放我們,是要給我們自由。千萬要留意律法主義,如果不小心陷進去,會變得剛硬和虛假,因為你不會有勇氣告訴別人,你違反了律法;你根本就不敢承認,怕別人瞧不起你。

3.聖靈和情慾為敵

加5:19~21「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,就如姦淫、污穢、邪蕩、拜偶像、邪術、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結黨、紛爭、異端、嫉妒、醉酒、荒宴等類。我從前告訴你們,現在又告訴你們,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。」

放縱主義也是非常危險的。在這裡,保羅談到了情慾的事,他說要留意情慾的事,情慾像沼澤,是另一種奴役,是很容易沾染,很吸引人的污穢,容易陷入但是難以自拔。這裡的「事」是複數,有些事很明顯,像淫亂、拜偶像、吸毒、邪術這都是現今常見的。

有些事比較不著痕跡,像是紛爭、競爭、嫉妒、貪戀、還有偏見,這些比較不著痕跡,但都是屬於情慾的事。想想在我們的周圍,有些人的個性有稜有角,這些人實在是叫人難以親近,那種人有信心移山,可是他們會把山移過來,擋住別人的路。你認識這樣的人嗎?雖然不著痕跡,卻是屬於情慾的事。

如果有人,陷入情慾的事該怎麼辦?在這裡,保羅很嚴肅地說:如果一個人是偶爾不小心失足,立刻把他扶起來,因為你自己也可能失足。

基督徒所走的這條路,有很多香蕉皮。如果有人不小心失足,其他人要過去把他扶起來;但是態度要謙卑,因為你自己也可能失足。若有人偶而失足犯罪,要立刻把他扶起來,接納他,幫助他改過。但是若是犯罪成性,情況就不一樣。一再明知故犯的話,人種什麼就會收什麼。人若一再犯罪成性,將不能承受神的國。

現代基督徒的一大誤解,以為一旦得救,永遠得救。保羅怎麼說呢?他列舉出情慾的事之後說:我從前警告過你們,現在又警告你們,行這樣事的人,必不能承受神的國。加5:1「基督釋放了我們,叫我們得以自由。所以要站立得穩,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。」這是一個很嚴重的警告,我們要聽進去。

、結論:我們有拒絕犯罪的自由

多2:14~15a「祂為我們捨了自己,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,又潔淨我們,特作自己的子民,熱心為善。這些事你要講明,勸戒人,用各等權柄責備人。」

現在來看看自由,基督徒擁有不犯罪的自由,不需要向罪屈服。神施恩給我們,幫助我們拒絕犯罪,你有拒絕的自由。我們需要行在聖靈裡,結出生命的果子、結出聖靈的果子。如果能持續活在聖靈當中,你的生命就會結出果子來,聖靈的果子,具備九種特質:這九種特質傳達出你跟神,跟人、跟自己的關係,前三種特質:仁愛、喜樂、和平,使你跟神有美好和諧的關係。接下來的三種特質:忍耐、恩慈、良善,使你跟他人有美好和諧的關係。最後三種特質:信實、溫柔、節制,使你跟自己有美好和諧的關係。

不過如果沒有聖靈的恩賜,那麼果子的成效就很有限;正如沒有聖靈的果子,光有聖靈的恩賜也是不夠的。如果我們去醫院探訪病人,我們可以表現出聖靈的果子:用探訪表達仁愛;用鼓勵表達喜樂;用安慰表達平安;用聆聽表達忍耐;用愛心表達恩慈;用幫助表達良善;用禱告表達信實;用時間表達溫柔;用言語表達節制。

但是我們沒有醫治他,因為醫治是聖靈的恩賜。我們需要恩賜也需要果子,這是相輔相成的,順著聖靈而行,就會結出聖靈的果子,保羅在這個地方,用了兩個不同的「行」字。加5:25「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,就當靠聖靈行事。」加6:16「凡照此理而行的,願平安、憐憫加給他們

第五章中的「行」字,在希臘原文中是「散步」的意思,散步是指獨自行走,一個人獨自行走。但是第六章中的「行」字,意思是指在聖靈裡行進,是跟別人齊步行進。這兩種我們都需要真正的自由,是和弟兄姐妹齊步走。

我們篤信的自由,就是這種自由。我們所篤信的自由,是不犯罪的自由,聖靈的自由會保守我們,不落入律法主義的牢籠、和放縱主義的沼澤,幫助我們處在高處,享受神陽光一般的恩寵。有些人以信心為起點,卻又回頭想靠行為得救。

桑斯特博士有一次,去醫院探訪一名臨終的婦人,他問她:你準備好去見神了嗎?見到神的時候,妳會說什麼?婦人伸出飽經風霜的手說:我是一個寡婦,把五個孩子拉拔長大,我沒有時間上教會、讀聖經,或參加教會的活動,但我已經盡力撫養我的孩子,我見到神的時候,會對祂說,請看看我這雙手,這樣祂就會明白的。對這樣的婦人,你會說什麼?

桑斯特博士,是個優秀的基督教傳道人,他的講道非常精采,他只說:妳已經來不及了。婦人很奇怪地問,這是什麼意思?他說:已經有人排在妳前面了。那個人已經伸出雙手給神看,所以神不再看其他人的手,她又問:這是什麼意思?於是他說:不要信靠妳的雙手,要信靠祂的雙手,今天仍然有很多人,在守律法主義。

在我們進教會大門之前,有四個階梯:悔改、相信、受洗、領受聖靈。只能有這四個階梯。可惜有些教會竟然說:一定要由教會監督行堅信禮。一個基督徒,進神家中的大門之前,不該再加上其他的規條,否則的話就是律法主義。放縱主義現今也仍然存在,我們很清楚故意犯罪的人,不能承受神的國。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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