禱 告
禱 告
«你禱告嗎?
你禱告嗎?Of course!Why not?對基督徒而言,一般都知道讀經與禱告是必要的兩件事,但是,是例行事件嗎?如同每天要刷牙、吃飯、洗澡般必做的事嗎?若是這樣認為,也只是這樣做,相信果效極微也常會落在使聖靈擔憂的狀況中,無法與神有更深、更緊密的連結,不是嗎?
«禱告是什麼?
禱告不是列清單、不是打報告、更絕對不是告狀,禱告應是屬神的兒女與神生命的連結,與祂在靈裡相交,禱告是要明白神的心意以致能行在祂的旨意裡。禱告乃是用心靈與神交通,讓神在我們敞開的心裡做感動的工作,也對我們說話,這是很重要的,許多有經歷的人都知道,禱告後在神面前安靜等候是非常寶貝的,不是禱告完就起來轉而去忙自己的事,禱告後安靜等候,神不沈默,必然對你說話,讓你有力量、有智慧、有方向,因此,禱告是與神之間說和聽的雙向溝通。
«禱告的基本態度
生活上任何大小事應都先向神再向人,也就是以禱告來到祂跟前,向神求問。人的智慧、體力都極有限,任何事情若不是以禱告尋求神的帶領,憑自己能做的實在是不夠也不完全。有人說:禱告是信心的健身房!越在禱告中經歷神的恩典就越懂得交託,「不要把事情看大卻把神看小」,這也是以前林道亮院長常提醒的,要不斷的把神放大,沒有祂不能解決、不能處理的事,相信在神凡事都能是禱告的基本。
«禱告的根基
禱告的根基在於必須認識神、與神建立關係。「神愛每個人,但祂不愛人裡頭的罪」,詩篇66篇18節說到:我若心裡注重罪孽,主必不聽。但接著19、20節說:但神實在聽見了;祂側耳聽了我禱告的聲音。神是應當稱頌的!祂並沒有推卻我的禱告,也沒有叫祂的慈愛離開我。因此,禱告先要以感謝、讚美來到祂面前,再來就是要為自己的心思、意念、言語、行為求聖靈光照,以致能認罪與悔改,免得罪攔阻我們的禱告;再下來就是要先求神的國與祂的義,先為別人代求再為自己求,如此,你將會經歷到禱告蒙垂
聽的恩典。約翰福音15章耶穌說自己是真葡萄樹,我們則是祂身上的枝子,枝子若不連結在樹上怎能得到生命的供應呢?其結局不過就是被丟在外面枯乾罷了,但是若常在祂裡面,祂的話也常在我們裡面,凡我們所願意的,祈求,就給我們成就(7節),這豈不是每個人的心願嗎?<取材自《眼光》6/3 No.2季刊,作者吳惠媛牧師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