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詩篇第一一九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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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undant - 週報下載 | 2015-04-28 11:11:56

    詩篇第一一九篇    王錦香 牧師2015/04/晚禱

 

詩篇119篇是全卷書最長的一篇,全篇共有一百七十六節,分二十二段,每段八節。奇妙的是每段按著希伯來文二十二個字母的次序寫成。

使徒保羅說:「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」(林前1312),保羅尚且如此,神的僕人有誰能應付每一個人的需要呢?除非這位全知、全能、全智、全備的神,祂自己說話才能供應每一個人的需要。當我們聚集在神面前時,我們不但感到神在今天好像單獨對自己說話,而且在我們心靈中得了從天上而來的新鮮靈糧,較之以色列人在曠野所吃的嗎哪更為甘甜。因此,我禱告主感動弟兄姊妹渴慕奇妙的啟示,專心一節一節讀,且反覆思想。

著名的解經家Matthew Henry 曾敘述他父親論及此篇所說如下:「他囑咐我們,每天早晨按次序沉思本篇的一節,這樣一年之內就可以將全篇默想兩遍;若如此行,就必使你更愛全部聖經。他又對我們說,人越愛神的話,就越發在恩典中長進。」英國政治家、博愛主義者韋爾伯佛思在他的日記中記載說:「他在海德公園散步的時候,因誦讀了一百一十九篇而大得安慰。」這是一篇智慧詩。詩人一方面頌讚耶和華的律法,另一方面也求神按照祂的律法救他脫離苦境。

第一節  遵行律法是蒙福之道

壹、經文:1191-8

貳、前言:

歐洲的丹麥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境況不好,然而在大戰結束後,當時有一位賢明的總統推動百姓讀聖經。幾年之後,這個國家雖然建造牢獄,但沒有犯人;雖然有警察的組織,卻只有維持交通的工作。因而被稱為「世界的樂園」。主耶穌在地上時曾說:「人活著,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」(太44)神賜給人的福氣,不能賜給那不遵守神的道,且易忘記的人;乃願意賜給那些實際行道的人。這樣的人「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。」(雅125  在此的「律法」不是指狹義的摩西律法,而是神對於生活的啟示,是神的恩賜,為敬畏祂的人所渴慕與追求的。

參、本文:

一、得福的方法  1191

行為完全,遵行耶和華律法的,這人便為有福。

第一段第12節論到蒙福的人,這兩句話有連帶關係。人若不遵行耶和華的律法,行為怎能完全呢?人若聽從神的話,不但可從耶和華那裡得福,也能成為他人的祝福。我們要得福只有一個方法,就是遵行神的律法。申命記281-14神說:「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,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,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,他必使你超乎天下萬民之上。你若聽從耶和華─你神的話,這以下的福必追隨你,臨到你身上:你在城裡必蒙福,…你若聽從耶和華─你神的誡命,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,謹守遵行,不偏左右,也不隨從事奉別神,耶和華就必使你作首不作尾,但居上不居下。

把神的話藏在心裡,刻在心版上,融化在我們的生活中。這樣我們可知道什麼是合神的旨意,什麼是違背神的旨意。人若完全遵行神的旨意,他的行為就會進到完全的地步,這人便為有福了。

二、上好的福分  1192

遵守他的法度、一心尋求他的,這人便為有福。

為甚麼要遵守神的法度?人要認識神,就必須從神的法度去尋求。我們若熟讀聖經,從創世記到啟示錄,一遍又一遍地讀,我們就能從神的話漸漸明白神的心意。一個尋求神的人,就是渴慕神話語的人,也就是遵守神法度的人。穆勒先生九十三歲,離世的前一年,他這樣寫道:「我愛慕神的話,前後已達六十八年又三個月。我讀聖經始終未曾間斷,在這段日子,我藉著禱告與默想的心,讀完全本聖經不下一百遍。」一心就是全心全意。一個全心全意尋求神的人,他必定過著與神同行的生活,有神同在是最大的福分。許多的人心不專一,他們把心分到世上的錢財和罪惡的事上;本來是走在蒙福的道路上,但心志不堅定,半途而廢,轉向世人所走的路,實在可惜又可嘆!這裡清楚指出,凡是一心尋求神的「這人便為有福」。蒙福之道既然擺在我們眼前,為何不把握機會得此上好福分呢? 


三、得救和見證  1193

這人不做非義的事,但遵行他的道。

一個踏上蒙福之道的人,他必不做非義的事。因「凡從神生的,就不犯罪,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;他也不能犯罪,因為他是由神生的。」(約壹39)但有些基督徒偶然被過犯所勝,神盼望把這樣的人挽回過來,使之認罪悔改。這樣的基督徒失去了見證,但不能說他不得救。因為做了非義的事,本身沒有見證可作。一個真正走了蒙福之道的人,不但不做非義的事,他的思想言語也蒙神喜悅。

好比詩人的禱告:「耶和華─我的磐石,我的救贖主啊,願我口中的言語、心裡的意念,在你面前蒙悅納。」(詩1914)有時候寧可吃虧,寧可犧牲,寧可損失,寧可被譏笑,寧可忍受誹謗,絕對不做非義的事,一生尋求耶和華,遵行祂的道。

四、留心神的吩咐  1194

耶和華啊,你曾將你的訓詞吩咐我們,為要我們殷勤遵守。

神有所吩咐,我們一定要遵守。因為「耶和華的訓詞正直,能快活人的心;耶和華的命令清潔,能明亮人的眼目。」(詩198)耶和華的訓詞,能叫人改正自己的行為,走上光明正直的路。神的命令能叫人眼睛明亮,分別是非,還能知道事的實底。所以神的兒女,每天把時間分別出來,讀聖經、默想、禱告、安靜自己。對神說:「神啊!你有何吩咐,孩子靜聽!」 如果你真的這樣做,我不相信神無所吩咐你。要知道,神所有的吩咐都是慎重寶貴的。我們不但要恭敬接受,更要殷勤遵守。神有吩咐,表明神信任我們,被神信任的人是多麼有福啊!

五、行事堅定  1195

但願我行事堅定,得以遵守你的律例。

「行事堅定」:忠貞不移,永遠願意遵守神的律例。雅各說:「心懷二意的人,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,都沒有定見。」(雅18)要一件事成功,先要心志堅定,如果心懷二意,遇事猶豫不決,永遠達不到目的。那是沒有定見的人,也就是聖經所說的愚昧的糊塗人。保羅說:「不要作糊塗人,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。」(弗517)雖然我們行事要心志堅定,但忠貞不移,堅定的心願乃是根據神的律例。當清楚明白是神的旨意,就要堅定去行,不受人事物、環境的影響。要清楚確定所作的事是出於神,即使遭遇很大的攔阻,也要忠心不移。

我們的目的,乃求神的心意滿足,神的榮耀得以彰顯。這樣,我們所過的生活以及所行的事便不會徒然。耶穌愛我們,為我們捨己。那麼,我們不能再為自己而活,乃為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而活。(林後515)故此,無論大小事都要尋求且遵行神的旨意。事情成功以後,要將榮耀、尊貴、稱讚都歸給我們的神。

六、遵從主的命令  1196

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,就不至於羞愧。

「羞愧」:即被神拋棄和懲罰。人的通病是看重人的話,把神的命令置於一邊。撒母耳記上第十五章記載:神藉著撒母耳對掃羅說:要滅絕亞瑪力人,將他們所有的盡行殺死,不可憐惜他們。這是神的命令,但掃羅卻聽從百姓的話,沒有看重神的命令。他在撒母耳面前承認,因懼怕百姓就違背了神的命令。他看重百姓的話過於神的話,以致被神厭棄。「撒母耳說: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,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﹖聽命勝於獻祭;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。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;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。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,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。」(撒上1522-23

弟兄姊妹,這段神的話語給我們很深的警惕與鑑誡。我們必明白「命令」的意義,那是斬釘截鐵的軍法,嚴厲而不可違抗的。主耶穌是我們的元帥,凡祂所發的命令我們都要遵行。我們既是基督的精兵,就要靠著主所賜給我們的恩典和力量,並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,好在磨難的日子,抵擋仇敵,並且成就了一切,還能站立得住。同時,隨時準備遵行祂的命令。

耶穌說: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這人就是愛我的;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向他顯現。」(約1421) 我們如果看重神一切的命令,必蒙天父所愛,耶穌也要愛他,且要向他顯現,這是何等的有福。同時,如詩人所說:

「不至於羞愧」,且要得主的賞賜,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們存留。 (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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