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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帶應許的命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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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undant - 週報下載 | 2017-06-21 14:00:13

附帶應許的命令  2017/06/11

壹、經文:出20:12

貳、前言:心動就要行動  

孫大偉被稱為「廣告之父」,是奧美廣告創意總監。他小時候很調皮、愛玩、不愛唸書,老師還在他期末的成績冊上寫著「該生素質太差」的評語。不過後來的他卻也因頑皮、貪玩、而玩出了自己的專業名堂;他的廣告創意,無限寬廣,令人印象深刻。

他曾與朋友合資,在宜蘭礁溪買了一塊地,合建一棟房子;當房子蓋好後,他在院子裡種了一大棵桂花樹,讓桂花香氣四溢。這一大棵桂花樹購買及移植的費用是60萬元。

有朋友看了60萬的桂花樹,不禁對他說:「何必呢?你如果喜歡桂花,就去買一株小的,大約60元,讓它慢慢長大就好了!」孫大偉說:「你知道桂花樹要長到這麼大,需要多少年嗎?…大約20年。我已經沒有機會再等20年了。我現在花這筆錢,就可以常常聞到桂花香,不是很值得嗎?」

有人說:「上半輩子不猶豫,下半輩子才能不後悔。」的確,有些事,現在不趕快做,將來就不能做了;有些事,現在不趕快動,將來也就動不了了。我們都要讓心動到行動,零距離。我們不能只有心動,卻沒有行動。

台灣耶穌祈禱院(簡稱耶穌院),是台灣內政部唯一核准的全國性祈禱院,它的需要您看到了,這可能也是您在有生之年唯一有份於這莫大恩典的時刻,讓我們用愛來行動吧!來6:11「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,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,一直到底。」

參、本文: 

上帝的第五誡命是人人所當遵行的。請記得:不管你的過去如何,上帝卻只看重你的現在。你今天就要調整你的心思;而不是等到將來。祂今天就要與你同行,與你交談;而不是等到將來「把事情弄清楚再說。」神就要教導我們、賜福與我們;而不是等到將來哪一天「我們有了心理準備」再說。我們今天試從:十誡中唯一附帶應許的命令、神這帶應許誡命的用意、第五誡的範圍談起:

一、十誡中唯一附帶應許的命令

弗6:1~3「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裡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」十誡背後的精神,毫無疑問的,是神對我們不變的愛。我們必須孝敬父母,理由是我們可以存活!人若孝敬父母,神會善待我們,讓你亨通享福;人若孝敬父母,神不但賜福給你,也要讓你享受長壽。因為神愛我們,祂警告我們,我們若不懂得孝敬父母,終會被苦毒壓倒,走向毀滅的地步,也不能享受神的賜福。

有許多單親的家庭,孩子不是缺乏父愛,就是缺乏母愛;更糟的是,孩子會深深地體驗到被撇棄的感覺,是不是因為我的緣故,父母才會離異?孩子的傷痛叫他完全無法明白,帖前2:11~12「你們也曉得我們怎樣勸勉你們,安慰你們,囑咐你們各人,好像父親待自己的兒女一樣,要叫你們行事對得起那召你們進祂國、得祂榮耀的神。」的真義。我們都十分期待有這樣的父親,他能鼓勵、安慰、激勵我們百尺竿頭更進一步。得不著母愛的也是如此。但從我們開始,作一位像聖經所描述的父親、母親,在孩子身旁幫助他們、鼓勵和安慰他們;更不光是對自己的孩子,也包括去愛在黑暗中摸索、孤單、失落的孩子。特別是兒主的孩子,我們人人都要愛他們如同自己。耶6:16「耶和華如此說:你們當站在路上察看,訪問古道,哪是善道,便行在其間;這樣,你們心裡必得安息。他們卻說:我們不行在其間。」「古道」是幫助我們,分別出來,為主所用。如果你肯把孩子一生擺在主的手裡,祂就會使孩子更好,超出你所能做到的。

然而,神的誡命是對每一個人發出的,人人適用,適用於那些虔誠、愛護孩子的好父母;同時也是用於那些父母不像這樣的人。沒有「但書」可以免除遵行這項誡命的責任,也沒有說誰可以受到「專案處理」的待遇。更沒有說誰有不受這項誡命約束的特權。約15:10耶穌說:「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,就常在我的愛裡,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,常在祂的愛裡。」

二、神這帶應許誡命的用意

病人問護士:「我的愛情沒了,親情沒了,友情也沒了,連錢也快沒了!難道我真的一無所有了嗎?」護士聽了面帶微笑,立即用關愛的語氣回道:「你不是還有病嗎?」真正的同理,才能給予合宜的安慰。

神下達這項誡命,目的是為了保護我們,免得我們遭受世界敗壞的思想和態度所害。現在我就可以孝敬父母,脫離現代人所謂的新思維、新觀念的捆綁;而一個願意寬恕父母,肯從過去的苦毒中走出來的人,就可以成為鍾愛兒女的好父母,也可以成為尊敬長上、孝順父母的好兒女。這樣的人,是討神喜悅的,是配得神豐富賜福的。

神絕不放任父母隨意虐待子女;也絕不忽視兒女藐視父母、公婆,棄之不顧、需索無度、隨意謾罵…太18:6「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,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,沉在深海裡。」每一個神所造的人,所受到的痛苦與傷害,神都看見,祂十分清楚,也極端重視。神知道,一個孩子如果在家庭中受到虐待或受到忽略,對孩子幼小心靈造成負面影響是極深的,但神仍然吩咐:「孝敬你的父母,使你得福。」

人從哇哇落地,如果是天上的祝福,那就是等候老,所以老是人生的終點,聖經說:「我們一生的年日是70歲,若是強壯可到80歲。」現今醫藥科技的發展,很多人到100歲大有人在,人不要失智,正常的「老化」是好的。有很多人很不喜歡「老」這個字,不願意人問他幾歲,你屬什麼?哪一年出生…但:

「知老」是年長者該走的路。

「迎老」是人生必然歷程,不用害怕憂愁。神愛世人,賜信祂的人有永生。

「認老」體力衰退,要自己保重。要動作慢,心不必急,不埋怨。

「安老」要心安理得,歡歡喜喜度晚年。從內心獻上感謝,每天能吃、能睡、沒病、沒痛。

人能活到老,實在是特別的祝福和恩賜。因為不是規定每個人都一定可以活到老,所以應該每天歡歡喜喜的過老年。(本段取材《良言》第五輯.周徐佩玲師母著)。

其實,我們都不必擔心老,神祂是這樣說的:「雅各家,以色列家一切餘剩的要聽我言:你們自從生下,就蒙我保抱,自從出胎,便蒙我懷搋。直到你們年老,我仍這樣;直到你們髮白,我仍懷搋。我已造作,也必保抱;我必懷抱,也必拯救。」(賽46:3~4)神始終保抱、懷搋、懷抱、拯救我們。帖前5:18「凡事謝恩;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。」世人很想知道神對他們一生有何旨意?然而當他們求問神時,通常問的是:在人生的某個階段,下一步該怎麼走?…但這都只是神「其次」的旨意,祂最優先、最重要的旨意,是要我們學習「凡事謝恩」!詩92:12~14告訴我們:「義人要發旺如棕樹,生長如利巴嫩的香柏樹。他們栽於耶和華的殿中,發旺在我們神的院裡。他們年老的時候仍要結果子,要滿了汁漿而常發青。」願神賜福我們年老:仍要結果子,要滿了汁漿而長發青。

申33:25「你的日如何,你的力量也必如何。」有一個故事,使我很感動:擂台上,穿著帥氣斗篷的摔角手「暴風修士」,一出場便點燃觀眾的情緒,矯健的身手總能四兩撥千金就把魁武有力的對手給反彈、壓倒在地,現場頓時歡聲雷動。此時,人群中有個聲音:「神父!是你嗎…?」

原來,這位深夜站上擂台,引起旋風的摔角手,竟是白天在教堂裡的那位慈藹神父!他萬萬沒想到,隱藏多時的身分就此曝光…

貝尼特斯出身貧苦家庭,年少時曾迷失自己,甚至因染毒而誤入歧途。一天,因他的同伴慘遭殺害,他才從這條不歸路上恍然驚醒,走回正途。因此,每當他見到街上那些因著各種原因,在街頭遊手好閒,甚至逞凶滋事的孩子,憐憫之心便會油然而生:我該如何才能幫助他們呢?

多年後,當貝尼特斯成為一位神父後,他不忘當年的感動,辦了一間孤兒院,照顧那些遊走街頭的孩子。然而,當他為了龐大的開銷奔走求助時,許多人卻因他的過去而拒絕支援。

為了籌錢,神父只好在夜晚戴上面具、穿上摔角服,上場為孩子們奮力一搏,好贏得孩子們的生活所需。「我不是為自己,而是為了我所愛的孩子與命運摔角!」二十多年來,貝尼特斯用4000多場摔角比賽的血汗獎金,默默的守護著院裡的孩子。如今,年過七旬的他已無法再站上擂台搏鬥,但他卻不忘疾呼:希望有更多的人,將自己擺上,為著孩子的未來奮鬥!

提後1:6~7「為此我提醒你,使你將神藉我按手給你們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。因為神賜給我們,不是膽怯的心,乃是剛強、仁愛、謹守的心。」(取材自蒲公英《希望月刊》No. 210)。

神這帶應許誡命的用意是:要我們—好好去愛、好好的建立關係、好好的去饒恕,並要凡事謝恩。

三、第五誡的範圍

孝敬父母是神的旨意。因為這是神的旨意,所以撒但、世界、肉體必會攔阻。但保羅在弗6:4教導我們:「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。」馬丁路德說到孝敬父母包括四個層面:

1. 肉身父母

2. 主僕關係

3. 國家政府

4. 屬靈父母(指凡是用神的道餵養、幫助、帶領我們的人)

兒女是否孝敬父母,關鍵在父母是否懂得教養兒女。雙方都有責任。

約19:26~30「耶穌見母親和祂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,就對祂母親說:母親,看,妳的兒子!又對那門徒說:看,你的母親!從此,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裡去了。這事以後,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,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,就說:我渴了。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,放在那裡;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,綁在牛膝草上,送到祂口。耶穌嘗了那醋,就說:成了!便低下頭,將靈魂交付神了。」祂把母親交代給約翰之後,就喝醋斷氣。祂最後的交代乃是把母親交託出去。我們看耶穌此時對母親說話的角度有兩方面,一方面祂是站在人子角度交代這件事,祂看到馬利亞肉身的需要,把她交託給祂的同工約翰,讓祂的母親可以在晚年有所依託,可以得到妥善的照顧(老年人除了需要人奉養,心靈上更需要陪伴);另一方面,祂也站在神子的角度將祂的母親交託出去。祂對母親說:「母親(原文作「婦人」),看,妳的兒子!」就像祂之前在迦拿婚宴上變水為酒時,對馬利亞的稱呼一樣。我們若要真正孝敬父母,必須站在神兒子的身分來孝敬,若只是從人的角度來愛我們的父母、孝敬父母,我們不會比外邦人愛得更深、更好。這也就是為何耶穌說:「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(路14:26)「愛父母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。」(太10:37)意思是說,若我們沒辦法真正愛上帝,我們也沒辦法真正去愛父母、兄弟…這些人。我們若無法站在神兒女的地位來看待人、事、物,我們裡面的愛心常常十分的有限!我們信耶穌之前也是愛父母、兄弟及其他人,信耶穌之後呢?我們愛他們的心確實會更加增。愛神使我們看得更深更廣也更提升。太12:50「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,就是我的弟兄、姊妹和母親了。」。

我們看約翰接了這託負之後,他帶著耶穌的母親,在以弗所教區牧會,就在會堂約500公尺外的小山丘上建了房子,讓她安享晚年,不僅如此,她離世後也葬在那裡,並告訴教會神的兒女,若自己也死了,請葬在教會地下室,葬的方向要能看見馬利亞的墳墓。這是受託之人忠於所託,也是視馬利亞如同自己的母親般的孝敬。

肆、結論:在主裡孝敬父母 

主題經文出20:12告訴我們: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─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」申5:16也告訴我們:「當照耶和華─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,

使你得福,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─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」西3:20「你們作兒女的,要凡事聽從父母,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。」我們聽從父母要因著主、要靠著主,使我們多方面蒙福。

為什麼神那麼看重孝順父母?因為這條誡命是為了讓我們能夠承先啟後,承先是對神,守住前四誡;啟後是對人,遵行後五誡。當我們心裡絲毫沒有苦毒,並且滿了寬恕和尊榮父母的意念時,主必開始動工,施恩和賜福。祂要使:

1. 使個人蒙福

2. 使父母蒙福

3. 使國家社會蒙福

約14:21「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這人就是愛我的;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向他顯現。」阿們!

弗蘭克奎恩博士(Dr. Frank Crane)對於家庭關係頗具洞見,他特別為年長者留下一些格言,並且承諾:我年老時,必遵守以下原則:

1. 我的行動、穿著、說話,絕對無意叫人把我看得比實際年紀年輕。

2. 我絕不佯裝年輕,或因別人講我老而動怒;更不以年老為恥。

3. 年老是自然現象,我絕不抱怨。

4. 我不會常常提起自己年齡,以博得別人同情,或樂於聽人稱讚我看起來沒那麼老。

5. 我不培養回憶往事的習慣。

6. 我會特別留意不一再重提往事。

7. 我絕不抱怨現在,也絕不認為從前比現在好。

8. 我若耳聾、眼花、跛腳,或罹患其他疾病,絕不強調自己的缺點,而會盡力避免別人去注意它。

9. 除非必要,我絕不提起自己以往的成就或失誤。

10. 我樂於向年輕人學習,活到老學到老,而且樂觀進取。 互勉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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